離婚訴訟、一般民事、共有物分割、遺產分割、不動產訴訟、 合建契約審閱
離婚訴訟、一般民事、共有物分割、遺產分割、不動產訴訟、 合建契約審閱
本所趙澤維主持律師具有極為深厚強制執行實務經驗,並曾多次受派指導司法官學員強制執行實務,長期深研各種執行實務法律問題,是融合理論與實務經驗的強制執行專業律師,親自撰寫本文供面臨強制執行當事人作為指引參考。如果您看完本文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文末之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連結,由趙澤維律師親自提供你個別化法律意見。
【停止強制執行】債務人如何聲請停止執行?完整流程與注意事項
在法律實務中,一旦強制執行程序啟動,除非有法律明文規定的事由,否則法院的執行程序原則上不會中止。對於債務人而言,若想要停止強制執行,除了特殊情形(如破產、清算、更生程序啟動)外,必須依據程序向法院提出聲請。
以下為債務人欲聲請停止強制執行所需經歷的完整步驟與相關訴訟類型:
債務人須先評估是否符合以下法律救濟的要件,這些訴訟或聲請類型是聲請停止執行的依據:
當債務人正式提起上述任一訴訟後,即可向該訴訟的受理法院聲請停止執行。
📌 注意事項:
當法院准許停止執行並核定擔保金後,債務人應:
⚠️ 完成此程序後,執行處才會正式停止執行作業。
在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時,視情況也可同時提出下列主張:
這能更有效阻止執行,避免日後法律風險。
聲請停止執行的效力僅及於尚未完成的強制執行程序。例如:
即便法院後續准許停止執行,也無法恢復原狀,程序無法回溯。
若您認為有正當理由聲請停止強制執行,務必儘速與具備強制執行實務經驗的律師聯繫,以便:
⌛ 強制執行程序與時間賽跑,錯過時機可能無法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