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一般民事、共有物分割、遺產分割、不動產訴訟、 合建契約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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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預立遺囑?】台灣合法有效遺囑撰寫全攻略(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口授)
🪪 遺囑是指人在生前,依法律規定預先表達自己於死亡後財產分配、權利義務及其他安排的法律文件。其效力在立遺囑人死亡時生效,是確保遺產依其生前意願處理的重要依據。
✍️ 遺囑不僅關係財產,更關係到家人之間的和諧與法律保障,其主要功能如下:
台灣《民法》第1189條明定五種合法立遺囑方式,遺囑必須符合其中之一形式才具法律效力,以下逐一說明:
遺囑人需親自手寫全文,並:
✅ 優點:簡便不費成本,具私密性。 ⚠️ 注意:須親筆書寫,打字或他人代筆都無效。
流程如下:
✅ 優點:法律效力強、糾紛機率低。 ⚠️ 若遺囑人無法簽名,可按指印並由公證人記明事由。 📍 僑民可於我國駐外領事館辦理。
✅ 結合自書與公證的保障方式。 ⚠️ 不具密封格式但符合自書要件者,視為自書遺囑。
✅ 有律師為遺囑把關提供意見 🔖 本所提供律師代筆+見證服務,確保法律效力。
🔴 僅限於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況下立遺囑時適用。
口授方式有兩種:
⚠️ 根據《民法》第1196條:若遺囑人事後具備其他方式,3個月內未重立遺囑即失效。
我們提供下列專業遺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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